胃癌患者术后的饮食恢复大致经历以下四个阶段,患者每个阶段的饮食内容有所不同。 第一阶段:胃部分切除及全部胃切除后,患者消化道需重新建立,加之麻醉药物的影响,术后几天内(大部分患者约2~4天)消化道的功能尚未恢复(判断的标准是消化道通气或通便),这几天需禁饮禁食。 第二阶段:消化道功能初步恢复(消化道出现通气或通便),患者可少量饮水,观察胃肠道对于饮水的反应。如果饮水后患者未出现腹痛、腹胀及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,可以维持“少量多次”(每次喝几口,1~2小时喝一次)饮水模式1天左右;接下来可给予流质饮食,原则还是“少量多次”,流质饮食的时间持续3天左右。 第三阶段:消化道功能基本恢复,在进食流质饮食的过程中,可逐渐减少输注液体的量,流质饮食3天后,可转变成半流质饮食。到术后1周左右,半流质饮食正常后就达到了出院标准。 第四阶段:术后1个月左右,若患者适应半流质饮食,可以过渡到软食和正常饮食。总体来说,全胃切除患者建议“半流质+软食”为主的饮食方式;胃部分切除患者建议“软食+正常饮食”方式;定期评估患者营养状况,判断饮食方式是否合理。